日前,家住文昌北路莲花巷电信小区的居民向本报反映,居民为小区供水加压泵维修问题犯了难。 据介绍,小区过去由于水压低的问题,4楼以上的住户经常没水用。前年10月,相关部门免费为小区居民安装自来水加压泵。今年元月,泵表坏了,小区和加压泵的销售公司联系,对方说产品保质期已过,维修费自理。于是,大家花300元更换了泵表。 居民代表麦先生说,新的泵表使用3个月后就坏了,销售公司表示维修另外付费,于是,大家又只得掏钱换了*二个泵表。新的泵表用了还不到一个星期,又坏了,对方还是不保修,结果又花400元,但是问题仍没解决。这让小区居民犯了难,“该修的我们修,可这是无底洞啊。” 对此,律师认为,如果双方对加压泵的零件质保期无约定,可按《合同法》规定来确定质保期,合理期限一般是两年,销售方称没有质保期是不合理的。另外,居民作为消费者,可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、性能、检验合格证明。从读者反映的情况看,加压泵的销售商侵犯了小区居民的“知情权”,居民可向销售商所在的消协投诉维权。